大家晚上好,今天接阒给大家分享,希望对大家有用。

大家知道什么是五金不?

我不是五金行业的,也不是做公司人事的,但我在法商学习中,就学到了五金知识。

今天我就给大家讲一个经营中经常遇到的“五金”

大家购买大件东西或者交易的时候是不是要签各种协议合同?

大家最担心的是什么?

是不是最怕自己交了定金要不回?或者被坑?

这个前几天我是有说过的,如何对待定金与订金

大家一定要注意了,否则一字之差,小则几百,大的就是几十万。

还有一个大家签合同经常会遇到,就是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

定金与违约金都是一方应向另一方交付的款项,并且都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

但定金与违约金是不同的,主要区别有以下:

1、目的不同:定金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根本目的,因此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形式。

而违约金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是约束双方履行合同的一种赔偿损失。

2.交付的时间不同:定金是签订合同时或之前预先支付的,,具有双倍返还的惩罚性;

违约金是双方在合同种约定的,不事先支付。

定金是要交付后才生效,即使双方合同约定了定金,但是定金实际没有交付,该定金条款不生效;

而违约金只要双方签字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3.确定的标准不同: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额,定金最高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

而违约金因为具有预定赔偿金的性质,是根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额来确定。

4.生效条件不同:定金是支付以后生效的,如果没有履行,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方式,应当双倍偿还定金;

违约金是诺成生效的,只要合同成立,违约金就生效了。

5.作用不相同:

定金的作用:一是证明合同成立;二是保证合同履行;三是具有惩罚和预付款的作用。

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

违约金的作用:一是惩罚和保证。

只要出现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事实的,不论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失,都必须给付违约金。

二是补偿侵害造成的损失。

如受侵害方能举证证明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金额时,还有权请求违约方补偿不足部分。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只要对方认为违约方还有继续履行合同的必要并坚持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还有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我看很多人写合同,合作总金额才20万,违约金写10万。

其实我们之所以写这么多,就是为了约束双方能把生意做好。

但真实的赔付,其实还是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计算的。

损失如果比规定的违约金大多了,可到法院去申请增加。

啥意思呢,就是我损失大于合同规定的违约金,那我就可以要求让你多赔点,法院是会支持你的。

如果我违约了,你损失明显比规定的违约金少,怎么办?可不可以少赔呢?

这个就不行,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来。违约金比较损失,是就高不就低。

我相信很多人不懂这个道道,是不是?涨姿势了吧!

五金里面还有二金,知道是哪二金吗?

我来讲清楚这两个,一个是押金,一个是保证金。

押金,有时也叫按金,在我们的日常交易中比较多用,比如你租房要不要二按一租,这里的按金就是我们讲的押金。

押金有什么用途呢?还不是为了租房期间有什么物品损失或到时欠租金时抵扣吗

目前法律对于押金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

依据法律没有禁止规定即为合法的原则,允许我们在经济活动中采取押金这种方式。

上升到法律层面来说呢,我们分析一下,押金与定金的区别在哪里呢:

1、定金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而押金只是民间交易过程中习惯上采用的方式,我国法律既未明确承认也不禁止押金这种担保方式;

2、定金的设定仅限于当事人双方,而押金的给付可以是合同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方。

3、约定限额不同: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二十,而押金的数额可自由约定

最后一个是保证金,

保证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保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方的金钱。

保证金也用得很广,如合同保证金,投标时的履约保证金,甚至取保候审中的保证金等等。

比如你想在网上卖东西的话你就要交保证金给淘宝做担保!

你在网上购买东西,怕买到假货或者收不到货等等的纠纷用作赔偿!

以保证买家上当受骗时找不到人赔偿,不发生交易纠纷的话钱是可以拿回来的!

如果你不想开店卖东西了申请解冻就可以啦!一个月后钱就还给你啦。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流行的保证金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其债权的实现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证金。

另一种形式的保证金,是双方在合同成立时候,为保证各自义务的履行而向共同认可的第三人提存的保证金。

保证金也具有类似定金一样的担保合同实现的作用,但其没有双倍返还的功能。

而且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保证金的作用功能

保证金的数额可以相当于债务额,并不像定金那样,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款的20%

现在知道什么是交易中的五金了吧,在总结一下上面讲的五金

一般情形下,没有特别约定时,订金、押金或者保证金都不是定金,没有双罚性质。

并且,定金和违约金是不能够同时并用。

基于上述关于定金、订金、押金、保证金及违约金理解和认识,建议当事人在经济生活中根据自己的需要,合理的选择使用

关于这部分知识,我就介绍到这里,有点绕,是不是?

这个只有在实际使用时对照,留个心眼,才能更好理解并灵活运用。

这些法律上的事情,平时不注意,可能不经意就让我们损失很多哦。

希望大家以后就要留意下这些内容。

今天分享结束,谢谢大家!再见